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五十三條,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對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等單位遵守消防法律、法規(guī)的情況依法進行監(jiān)督檢查。這包括但不限于對各單位消防安全制度、安全操作規(guī)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,消防設施的完備性和有效性,以及是否存在火災隱患等進行檢查。
一、消防合法性
1. 時間核查與法規(guī)匹配: 核查建筑(場所)投入使用及改造、裝修時間,以此確定適用的消防法規(guī)與技術規(guī)范。不同時期的規(guī)定在消防設施配備、建筑防火要求上有別,準確匹配法規(guī)是后續(xù)檢查的基礎。
2. 文件查驗與核對:檢查建筑(場所)消防審核、驗收及開業(yè)前檢查情況 ,查閱單位合法性文件(復印件即可,需確保真實完整),借助檔案或監(jiān)督數字化系統(tǒng)核對。若有消防設計、竣工驗收備案,檢查對應憑證,確認建設運營是否合規(guī)。
二、消防安全管理
1. 組織架構與責任落實: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機構,落實逐級與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,明確各級責任人職責并切實履行。高層領導統(tǒng)籌全局,基層員工負責日常防火巡查。
2. 制度與檔案管理:制定防火巡查、隱患整改、能源安全、設施維護、員工培訓、預案演練等制度,建立檔案臺賬,記錄制度執(zhí)行、檢查、培訓等情況。
3. 日常管理與隱患排查:落實日常管理,規(guī)范用火用電用氣。對火災危險部位制定嚴格管理措施,設警示標識,禁違規(guī)操作。定期防火檢查巡查,及時消除隱患。人員密集場所實施標準化管理。
4. 人員培訓與技能掌握:重點崗位人員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,新員工崗前消防培訓。全體員工應會報警、撲救初起火災、組織疏散、熟悉消防設施。值班員或消防員要精通滅火設備使用,熟悉應急疏散預案。
5. 設施維護與檢測:定期檢查、檢測、維護保養(yǎng)消防設施,委托有資質機構每年全面檢測自動消防設施。留存檢測報告,建立維護保養(yǎng)日志,確保設施正常運行。
6. 預案與演練:結合單位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,定期演練。演練后總結問題,修訂完善預案,提升實用性。
7. 模擬演練與評估:模擬不同火災場景,檢查單位應急處置程序、能力、管理水平及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,發(fā)現問題及時整改。
三、建筑防火
1. 核查建筑使用性質與設計規(guī)劃是否一致,消防設備安裝是否符合規(guī)范。特殊性能化建筑需有設計文件,用途變更若有更高要求,應報消防部門備案。
2. 防火間距:確保建筑與周邊建筑、設施防火間距符合規(guī)范,查看有無因搭建、堆物導致間距縮小的情況,防止火災蔓延。
3. 消防車道:檢查消防車道寬度、凈空高度、轉彎半徑是否達標,保持車道暢通,無障礙物阻擋消防車通行。4. 外窗障礙物:查看建筑外窗有無影響消防撲救的廣告牌、防盜網等。防盜網應設逃生救援開口,且能正常開啟。
5. “三合一”場所:檢查生產、儲存、經營與居住同處一建筑的“三合一”場所,看防火分隔、消防設施、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標準,不符合的督促整改。
四、消防控制室
1.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;消防控制室是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。
2. 記錄管理: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是否規(guī)范,包括設施運行、報警、故障處理情況。同時做好設備檢查記錄,記錄開關機、功能測試、維護保養(yǎng)情況。
3. 制度與應急:張貼《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》等資料,值班員熟練掌握應急程序,能操作控制設備、報警并按預案工作。
4. 熟悉相關消防設備,檢查設備運行狀態(tài),報警主機各項功能正常,無故障、屏蔽點,或及時報修并記錄。主機打印功能,切換主備電源,供電功能是否正常 。
五、消防泵房和屋頂水箱
1. 控制柜:消火栓泵、噴淋泵、穩(wěn)壓泵控制柜開關設自動狀態(tài),標識清晰。
2. 水泵運行:手動啟動消火栓泵、噴淋泵正常,平時開關置自動。測試啟動時間、聲音、振動,檢查流量、揚程是否達標。
3. 閥門狀態(tài):進、出水管及系統(tǒng)管道閥門標明開、關狀態(tài)并保持常開,定期檢查密封,維護重要閥門。
4. 水池與水箱:消防水池儲水量達標,補水閥門常開,定期清洗消毒,檢查防水性能。屋頂水箱水量充足,閥門、組件開啟,標識清晰,臨時高壓系統(tǒng)穩(wěn)壓設施正常,壓力符合要求。
六、防排煙設施
1. 設施設置:建筑按要求設置防排煙設施。
2. 風口設置:防排煙風口形式、位置符合規(guī)范,排煙口常閉,設在頂棚或近頂棚墻面。
3. 風機啟動:送(排)風機現場、遠程啟動正常,電控開關置自動。
4. 排煙口測試:排煙口手動及聯動啟動正常,可用風速儀或紙片測試。
5. 進、出風口要求:室外進、出風口符合規(guī)范或有措施防止煙氣倒灌。
6. 機房照明:防排煙機房設應急照明,保證連續(xù)供電和正常照度。
七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
1. 報警閥組:報警閥組件完整,報警管路各閥門處于正常啟閉,壓力表顯示壓力正常。
2. 報警閥放水,水力警鈴、壓力開關動作,噴淋泵啟動,控制設備正確顯示信號。
3. 末端放水:選最不利點末端試水,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動作,水力警鈴報警,噴淋泵啟動,控制設備正確顯示信號,觀察壓力表壓力是否達標。
八、消火栓系統(tǒng)
1. 室內消火栓:箱內水槍、水帶、栓口、閥門齊全,水帶綁扎牢固,無霉變損壞。
2. 系統(tǒng)功能:可通過消控制室報警主機或室內啟泵按鈕啟動消防泵,最不利點消火栓靜壓、動壓符合要求。
3. 室外消火栓與水泵接合器:室外消火栓不被埋壓、圈占、遮擋,標識明顯,有專用工具,閥門開啟靈活,出水正常。水泵接合器不被埋壓等,標識明顯,標明供水系統(tǒng)類型和范圍。
九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
1. 探測器測試:選不同樓層或分區(qū),檢查不同回路或同回路不同種類探測器,做故障報警、火災報警測試。
2. 抽查消防電話通話功能,確保消防控制室與相關場所通話正常。火災應急廣播能正常播放。按聯動邏輯測試主要消防設備,查看聯動反饋。
十、防火分隔設施
1. 防火分區(qū):檢查防火分區(qū)和分隔設施是否符合要求,有無改變原設計。
2. 防火卷簾:防火卷簾分隔到位,下方無障礙物,自動、手動能下落至地面且反饋信號正確,疏散走道卷簾兩側設控制開關。
3. 孔洞封堵:管道井、電纜井及管道、電纜穿越處孔洞封堵密實。
4. 重點部位:廚房、配電室等火災危險部位與其他場所嚴格防火分隔,有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。
十一、消防通道與安全出口
1. 通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、樓梯間設置合規(guī)且暢通,無鎖閉和堆物,各類標識齊全。
2. 樓梯間要求:疏散樓梯圍護結構完整,無違規(guī)設置房間和可燃氣體、甲乙丙類液體管道,首層直通室外。
3. 防火門:封閉、防煙樓梯及其前室防火門向疏散方向開啟,有自閉功能,常閉。常開防火門能自動、手動關閉,疏散門不借助工具可從內部開啟,有標識提示,其啟閉狀態(tài)在控制室能正確顯示、聯動正常。
4. 疏散用門:疏散門向疏散方向開啟,不采用側拉門、轉門。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無門檻、臺階,不采用卷簾門等,門口無遮擋物。
5. 指示標志與應急照明:疏散指示標志、應急照明燈數量、類型、安裝高度符合要求。疏散指示標志裝在離地面1米以下,指向清晰,保持視覺連續(xù)。應急照明主、備用電源切換正常,供電連續(xù),照度符合要求。
十二、滅火器
1. 選型與配置:滅火器選型正確,數量充足。
2. 壓力檢查:儲壓式滅火器壓力正常,指針在綠區(qū)。
3. 設置要求:設置在明顯、便于取用處,每點不少于2只,保護距離15 - 20米,不影響疏散。
4. 維護記錄:有定期維護檢查記錄表。
十三、裝修材料
1. 人員密集場所:人員密集場所禁用易燃、可燃高分子材料裝修。
2. 重點區(qū)域: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門廳,頂棚、墻面、地面用不燃材料裝修。
3. 其他區(qū)域:房間、走道的頂棚、墻面、地面使用符合規(guī)范的裝修材料。
4. 疏散通道:疏散走道兩側和安全出口附近無影響疏散的反光鏡子、玻璃等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