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范規定
4.8.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設置火災聲光警報器,并應在確認火災后啟動建筑內的所有火災聲光警報器。
4.8.5 同一建筑內設置多個火災聲警報器時,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能同時啟動和停止所有火災聲警報器工作。
4.8.6 火災聲警報器單次發出火災警報時間宜為 8s~20s ,同時設有消防應急廣播時,火災聲警報應與消防應急廣播交替循環播放。
4.8.7 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應設置消防應急廣播。
4.8.8 消防應急廣播系統的聯動控制信號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。當確認火災后,應同時向全樓進行廣播。
4.8.9 消防應急廣播的單次語音播放時間宜為 10s~30s ,應與火災聲警報器分時交替工作,可采取 1 次火災聲警報器播放、1 次或 2 次消防應急廣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環播放。
在消防聯動測試中,聲光警報器和消防應急廣播出現斷斷續續的情況,可能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:
1. 電源問題
① 供電不穩定:主電源或備用電源(如蓄電池)電壓不足、接觸不良,導致設備間歇性斷電或供電不足。
② 線路過載:電源線路負載能力不足,多臺設備同時啟動時電壓驟降。
③ 電源切換故障(可能性極低):主備電自動切換裝置異常,導致設備在切換時出現短暫斷電。
2. 線路故障
① 線路接觸不良:信號線、電源線或音頻線接頭松動、氧化或腐蝕,導致信號傳輸不穩定。
② 線徑不足或過長:線路過長或線徑過細,導致電壓降過大,設備無法正常啟動。
③ 接地故障:線路接地不良或存在多點接地,引起干擾或信號異常。
④ 線路短路/斷路:線路絕緣層破損、老化或鼠咬導致短路或斷路,引發斷續通電。
3. 設備自身問題
① 揚聲器/警報器故障:設備內部元件老化(如功放模塊、喇叭線圈)、損壞或進水。
② 廣播主機/功放故障:音頻功放功率不足、輸出不穩定,或廣播主機程序錯誤。
③ 控制模塊異常:聯動控制模塊(如輸入輸出模塊)接觸不良或程序錯誤,導致控制信號斷續。
④ 音量設置不當:廣播音量過高觸發過載保護,導致設備間歇性靜音。
4. 信號干擾
① 電磁干擾(EMI):附近存在大功率設備(如變頻器、電機)或高頻信號源,干擾音頻或控制信號。
② 線路屏蔽不足:未使用屏蔽電纜或屏蔽層未接地,導致干擾信號串入。
5. 系統聯動邏輯問題
① 編程錯誤:消防主機聯動邏輯設置錯誤,導致設備斷續工作。
② 優先級沖突:廣播與其他報警信號的優先級設置沖突,導致系統反復切換。
6. 環境因素
① 溫濕度影響:高溫、高濕或低溫環境導致設備內部元件性能下降。
② 物理遮擋:廣播揚聲器被遮擋或安裝位置不當,聲音傳播受阻(可能誤判為斷續)。
7. 軟件/固件問題
① 系統程序錯誤:消防主機軟件存在漏洞,導致控制信號輸出不穩定。
② 固件未更新:設備固件版本過舊,存在兼容性或穩定性問題。
排查步驟建議
1. 檢查電源:測量主備電電壓,確認供電穩定性。
2. 測試線路:使用萬用表或搖表檢測線路通斷、絕緣電阻及接地情況。
3. 替換設備:單獨測試警報器和廣播設備,排除單點故障。
4. 屏蔽干擾:臨時關閉周邊大功率設備,觀察是否改善。
5. 核查邏輯:檢查消防主機聯動編程是否符合規范。
6. 更新系統:升級消防主機軟件或設備固件至最新版本。
通過逐步排查上述可能性,可定位具體原因并進行針對性修復。若涉及專業設備或程序調試,建議聯系消防維保單位協助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