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應急管理部明確關于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條件的“專職安全評價師”資格把握
作者: 發布時間:2024-12-28 11:12:16點擊:5211

應急管理部關于明確
《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》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應急管理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,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: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,結合安全評價師退出《
職業資格目錄》的改革實際,應急管理部持續推進《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》(應急管理部令第1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修訂工作。為適應當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工作需要,現就《辦法》中有關事項明確如下。一是《辦法》和《應急管理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<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應急〔2019〕52號)中的“專職安全評價師”,按照取得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、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的人員把握,納入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條件的人員采信范圍。二是按照“誰許可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機關要對有關人員資格嚴格把關,資質認可機關及其下級部門依規加強監管,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。